在古代封建社會,人類社會出現的刑罰,往往都是為了服務統治者,使得社會穩定,起到「殺雞儆猴」的震懾作用。
我國最早出現刑罰的朝代是夏朝的《禹刑》: 「夏有亂政,而作禹刑,大辟二百,臏辟三百,宮辟五百,劓、墨各千」。這部《禹刑》就是夏朝刑罰的總稱,里面初步規定了奴隸制五刑,并有一些罪名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則。
之后,刑罰是花樣越來越多,處罰起來也是越來越殘酷。比如商紂王時期出現了炮烙之刑。這種刑罰就是將人先綁在銅柱上,然后用火加熱至通紅,犯人就會發出痛苦的[呻·吟]聲。
在《封神榜》原著中第一個遭受炮烙之刑的就是梅伯,他是商朝忠臣,因為性格直爽得罪了小人費仲,最終費仲想盡辦法栽贓陷害,于是紂王聽信讒言,最終導致梅伯慘死。
此外還有封建社會最具典型的凌遲,也稱「千刀萬剮」,這種刑罰是要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下來直到死去,這種刑罰最早出現在五代十國時期。而歷史上許多名將都曾受到這種刑罰,如明末的袁崇煥。
當初,崇禎皇帝登基后,為了對抗后金,啟用袁崇煥,并賜給他尚方寶劍,誰知道袁崇煥去了遼東,直接斬了毛文龍,要知道此時袁崇煥只是二品,而毛文龍可是一品大員。這件事讓崇禎心里很不舒服。
後來,后金多爾袞設計讓崇禎相信袁崇煥跟后金有關系,于是崇禎帝一氣之下,將其凌遲處死,而不明就里的百姓也以為袁崇煥是賣國賊,無不拍手稱快,還出錢買他的肉,真是令人不敢想象。
如果說凌遲、炮烙都顯得很血腥的話,下面將要說的刑罰就變得很「溫柔」,只不過這種快樂是讓人絕望的,那便是「笑刑」,後來這種刑罰更是被歐洲人「發揚光大」,用動物的器官行刑,讓人崩潰!
所謂「笑刑」,顧名思義就是讓人一直笑。只不過對于體驗過的人,估計不想再體驗第二遍。首先是需要將人全身困住露出腳掌,然后用外物去刺激腳底板,使其發笑,直到死亡。
在漢朝時期,笑刑還算是比較溫柔的,主要用于達官貴人,有身份地位的人。行刑時,獄卒只需要用動物的羽毛輕輕撥動人的腳底心,那種瘙癢就會讓人難以接受,這種癢是個持續疊加的過程。
再後來,笑刑發展成所有犯人的噩夢,它變成用動物器官,也就是山羊的舌頭進行處罰。
首先,它是在犯人的腳心上涂滿蜂蜜、白糖汁或食鹽,然后讓山羊舔犯人的腳。要知道山羊舌頭是有倒刺的,被舔者奇癢無比。只能發出哈哈的大笑聲。
等山羊舔完后,獄卒會再一次在腳心上放上蜂蜜等,讓山羊繼續舔,一直重復,直到犯人死亡為止。
不得不說,這樣的「溫柔」刑罰,用山羊的舌頭器官處置犯人,比起那些赫赫有名的酷刑來,也差不了多少。它也是歷史的一面鏡子,告訴我們曾經發生的種種。
隨著時代的發展,這些慘無人道的刑罰也都退出了歷史舞台,因為人類是不斷進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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