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秦朝滅亡之后,中國歷代朝堂都講究以仁德治國,名臣更是經常把儒家的道德學說作為朝堂的治國理念。
但其實從內而言,中國古代皇朝治國從來都是講究外儒內法,對國家的法治構建從來沒有停止過,相比于外國,中國對法治的理解更是毫不遜色。
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奉行亂世當用重典,平民百姓只要犯點小錯就會受到嚴厲的處罰。
而且動不動就株連九族,連死刑都有很多種,比如腰斬,凌遲和五馬分尸等等,統治者就是想利用這種殘忍的刑罰震懾老百姓不敢犯罪。
因為在男權社會,女子沒有任何地位可言,所以整個社會對女子的壓迫和束縛也就更深,如果女子犯了錯,那麼就會受到嚴厲的處罰。
為了讓女子不敢犯錯,古代發明了很多可怕的刑罰,其中有種叫做虎豹嬉春,專門用來處罰女犯人,看完讓人一身冷汗。
所謂的虎豹嬉春其實就是把女犯人裝進一個麻袋中,然后放進去兩種動物,其中虎由貓代替,而豹則由老鼠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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