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公公未經我同意,丟了陽臺 10 幾盆植物 —— 包括我精心養護的休眠彩葉芋,還有珍藏的 DEROMA 陶盆。

我摔門落淚,老公溝通無果,公公卻以 「看不慣」「怕堵水管」 為由,覺得自己沒錯。
直到洗澡後看見兒子寫的信,說要用零花錢幫我買花盆,我才在委屈中尋得一絲療愈。

這件小事像一面鏡子,照出了很多家庭隱藏的矛盾:長輩總以 「為你好」 或 「看不慣」 為由,隨意干涉晚輩的生活,卻忘了 「尊重」 才是家庭相處的基石。
就像公公眼中 「礙眼」 的植物,對我而言是忙碌生活裡的精神慰藉 —— 那些澆水、施肥的時刻,是我與自己對話的獨處時光,是成年人在家庭角色之外,保留的一點自我。
可在他的認知裡,「陽臺不該種植物」 的執念,蓋過了對我個人喜好的尊重。

這讓我想起身邊很多類似的場景:婆婆擅自扔掉兒媳的化妝品,說 「年輕人不該亂花錢」;父母把孩子收藏的手辦送親戚,說 「都是小孩子玩意兒」。
本質上都是同一種問題 —— 以 「長輩」 或 「家人」 的名義,模糊了 「個人邊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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